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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热带食用菌产业园(三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方智维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的委托,对东方热带食用菌产业园(三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S-HF-2026-018

(二)项目名称:东方热带食用菌产业园(三期)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三期投资额约30000万元。

)最高限价:4,480,000.00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600亩,共建设食用菌仿生态菇房500间、发酵基料隧道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鲜菇60000吨,年产值不低于5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三期用地面积约100,建筑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包含两栋标准化厂房3.4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栋),1栋综合楼4000平米,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开发等。包括但不限于概算阶段、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造价咨询任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决算完成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招标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9.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hfjz.com/”点击“通知公告”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信息后缴纳标书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05295871@qq.com)审核获取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hfjz.com/”点击“通知公告”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信息后缴纳标书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大街98-1号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5976867311。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424日至2026430日期间(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账号:44250100008600004180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2.需要开发票请公对公支付,无需开发票可以私对公支付(可开收据)。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65141400-143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截标前5天另行通知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5141430分。

(四)开标地点截标前5天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应征人须知 22条。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hfjz.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东方智维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漆先生

联系方式:17886778628

(二)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597686731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大街98-1号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5976867311

邮编:518000

邮箱:805295871@qq.com

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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