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方智维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方热带食用菌产业园(三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ZS-HF-2026-017
(二)项目名称:东方热带食用菌产业园(三期)监理
(三)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三期,投资额约30000万元。
(四)最高限价:4,131,000.00元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600亩,共建设食用菌仿生态菇房500间、发酵基料隧道及配套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鲜菇60000吨,年产值不低于50000万元。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三期,用地面积约100亩,建筑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包含两栋标准化厂房3.4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栋),1栋综合楼4000平米,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开发等。拟对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七)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允许招标进口产品。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应征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应征人在《应征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招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应征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应征及履约承诺函》)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应征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由应征人在《应征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应征人在《应征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由应征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一)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hfjz.com/”点击“通知公告”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信息后(附缴纳标书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05295871@qq.com)审核获取文件。
(二)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szhfjz.com/”点击“通知公告”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信息后(附缴纳标书款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大街98-1号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15976867311。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账号:44250100008600004180(该账号只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注:1.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2.需要开发票请公对公支付,无需开发票可以私对公支付(可开收据)。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5月14日14时00分-14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截标前5天另行通知。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截标前5天另行通知。
(四)开标地点:截标前5天另行通知。
(五)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应征人须知 第22条。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hfjz.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东方智维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漆先生
联系方式:17886778628
(二)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597686731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大街98-1号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5976867311
邮编:518000
邮箱:805295871@qq.com
深圳市黄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